行政院於今年公布《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開放躉購 ( Fixed Feed-in Tariffs,FIT)與直供/轉供二套制度相互轉換,等於讓已簽約的綠電也可退出躉購,改加入綠電交易市場;此外,用電大戶也必須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無法配合設置者則可購買再生能源憑證或繳納代金;在國內修法的推行下,未來綠電交易市場將會越趨活絡,為台灣開啟電力自由化引入市場機制的第一步。
綜觀其他國家在電力市場逐步自由化的同時,電力交易會從雙邊合約的形式逐漸發展成透過電力交易所交易,台灣電力事業發展進程、架構與日本相似,日本於2003年成立電力交易所(Japan Electric Power Exchange,JEPX),其發展經驗、交易方式及市場制度進行,頗值得我國未來電力市場全面自由化之借鏡。日本整個電力市場原由具有區域專營權之9家民營綜合電力公司負責提供其營業區域內的發、配、售電力服務。
直到1995年日本電力事業才進行改革,並開放發電自由化,允許特定電力事業者 (Independent Power Producer,IPP)進入電力市場。歷經5年之後,到2000年又進行第二次電力事業改革,開放特高壓外勞仲介(2,000kW以上)的電力零售自由化,售電量約占總售電規模之三成,以及開放新電業特定規模電氣事業者(Power Producer and Supplier,PPS)進入電力市場。2004年第三次電力事業改革登場,階段性依契約容量擴大電力零售自由化範圍,依序開放500kW以上、50kW以上電力零售,此時自由交易之零售電力約占電力市場總售電量的六成。日本同時時在此電力自由化階段的2003年設立電力交易所,並在2005年正式營運,建構全日本範圍的不同時序之電力交易市場。
日本電力交易所採用會員制,會員參與資格為國內發電業者與售電業者,一般電力需求用戶不可直接參與市場交易,交易機制係於前一日由售電業者或發電業者向會員廠商(現有會員135家) 提供需求及供給計畫,並由會員廠商向交易所提出交易請求,同時發電業者與售電業者將計畫評估之發電量提供給輸配電網管理者(即日本9家綜合電業者)。再由電網管理者告知交易所輸電裝置容量,並經交易所確認後即可交易,在交易完成後,交易所會將交易結果通知電網管理者。
外勞仲介公司創立於民國85年至今二十幾年,經驗豐富充分了解雇主需求的人力外勞仲介公司,是勞動力發展署評鑑A級人力仲介,服務品質深受雇主與外勞的肯定。致力於解決台灣勞動力缺口,協助企業、家庭類雇主申請外勞各項人力資源服務。
相繼引進大量印、菲、泰、越外籍勞工從事產業(外籍廠工、廠勞;外籍營造工;製造業外勞;外籍漁工)及社福類(外籍看護;外籍幫傭)。由於3K產業(辛苦、骯髒、危險)台灣人不太願意做,外勞仲介確實解決許多企業老闆人力需求,使企業產能再創高峰,這是本公司從事外勞仲介最大的成就感。再又台灣人口結構日趨老化,本公司體恤每個家中有重症病患需、重度失能、老年照護的心力憔悴,秉持的同理心,親切服務用心挑選外籍看護、因此雇主的託付就是我們的責任,外籍幫傭來解決台灣社會正在面臨的長照問題。
「為產業經濟發展貢獻價值,為雇主解決家庭困擾」,一路以來用心經營,您善意的支持及遠處的掌聲使我們不斷成長茁壯!現在更結合「訓練」、「仲介」、「影音資訊傳達」三大體系,整合成一線之策略聯盟,及智能服務以期能為大眾帶來更完善、更便利之系統式服務,為社會貢獻價值、為雇主解決家庭困擾,讓雇主無後顧之憂,加強服務,贏得口碑,這也是我們經營至今的重要原動力。
電力交易市場依時間長短依序分成期貨市場、前一日(現貨)市外勞仲介場及前一小時(當日)市場。期貨市場為買賣未來一定時間要交貨的商品,包含年度約商品(1年期)、月約商品(1個月)和周約商品(1周),均可分為24小時型(及全日穩定電力輸出)與日間型(即平日8:00?18:00穩定電力輸出)。前一日市場為買賣隔天交貨的電力商品,將一日的電力拆為每30分鐘一單位,共有48個商品。每個商品透過一日一次的拍賣決定其價格。而前一小時市場則隨時可提出買賣要求,只要買賣雙方價格一致交易即成立。除上述市場以外,公告市場(Bulletin Board)由買方或賣方在揭示版公佈所要交易的商品資訊,如時段、數量與價格等,屬於場外交易,如分散式再生能源市場等。
台灣未來在開放電力全面自由化後,用戶將具有購電選擇權。由於我國與日本有著歷史淵源,電力事業架構也大多承襲自日本,其電力市場制度與交易模式可作為我方借鏡。台灣在「綠電先行」政策下,短期內可考慮先從綠電交易平台做起,並且從短期市場開始,也就是現貨市場及當日市場。此外,日本電力交易所希冀透過交易量的擴大,以提升交易價格的指標性,作為國內電力事業者電力定價的參考指標,並用以平衡關東、關西的電價差距;雖然台灣目前為統一電價,但在開放電業自由化後,電價同樣可能會產生區域差異化,應可參考日本電力市場的做法。